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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对象语言概论(二)

时间:2011/4/14 作者:平凡之路 来源:xuhantao.com 浏览:

4. Subsumption和Dynamic Dispatch (译者按:呵呵,黔驴技穷,找不到合适的翻译了)

从上述的几个例子来看,似乎子类只是用来从父类借用一些定义,以避免重复。但是,当我们考虑到subsumption, 事情就有些不同了。什么是Subsumption呢?请看下面这个例子:

var myCell: InstanceTypeOf(cell) := new cell;

var myReCell: InstanceTypeOf(reCell) := new reCell;

procedure f(x: InstanceTypeOf(cell)) is … end;

再看下面这段代码:

myCell := myReCell;

f(myReCell);

在这两行代码中,头一行把一个InstanceTypeOf(reCell)类型的变量赋值给一个InstanceTypeOf(cell)的变量。而第二行则用InstanceTypeOf(reCell)类型的变量作为参数传递给一个参数类型为InstanceTypeOf(cell)的函数。

这种用法在类似Pascal的语言中是不合法的。而在面向对象的语言中,依据以下的规则,它则是完全正确的用法。该规则通常被叫做subtype polimorphism, 即子类型多态(译者按:其实subtyping应该是OO语言最区别于其它语言的地方了)

如果c’是c的子类,并且o’是c’的一个实例,那么o’也是c的一个实例。

更严格地说:

如果c’是c的子类,并且o’: InstanceTypeOf(c’),那么o’: InstanceTypeOf( c ).

仔细分析上面这条规则,我们可以在InstanceTypeOf的类型之间引入一个满足自反和传递性的子类型关系, 我们用<:符号来表示。(译者按:自反就是说, 对任何a, a 关系 a都成立,比如说,数学里的相等关系就是自反的。而传递性是说,如果a 关系 b, b 关系c, 就能推出a 关系c。 大于,小于等关系都是具备传递性的)

那么上面这条规则可以被拆成两条规则:

1. 对任何a: A, 如果 A <: B, 那么 a: B.

2. InstanceTypeOf(c’) <: InstanceTypeOf(c) 当且仅当 c’是c的子类

第一条规则被叫做Subsumption. 它是判断子类型(注意,是subtype, 不是subclass)的唯一标准。

第二条规则可以叫做subclassing-is-subtyping (子类就是子类型,绕嘴吧?)

一般来说,继承都是和subclassing相关的,所以这条规则也可以叫做:inheritance-is-subtyping (继承就是子类型)

所有的面向对象语言都支持subsumption (可以说,没有subsumption, 就不成为面向对象)。

大部分的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也并不区分subclassing和subtyping. 但是,一些最新的面向对象语言则采取了把subtyping和subclassing分开的方法。也就是说,A是B的子类,但A类的对象却不可以当作B类的对象来使用。(译者按:有点象C++里的私有继承,但内容比它丰富)

好吧,关于区分subclassing和subtyping, 我们后面会讲到。

下面,让我们重新回头来看看这个procedure f. 在subsumption的情况下,下面这个代码的动态语义是什么呢?

Procedure f(x: InstanceTypeOf(cell)) is

x.set(3);

end;

f(myReCell);

当myReCell被当作InstanceTypeOf(cell)的对象传入f的时候,x.set(3)究竟是调用哪一个版本的set方法呢?是定义在cell中的那个set还是定义在reCell中的那个呢?

这时,我们有两种选择,

1. Static dispatch (按照编译时的类型来决定)

2. Dynamic dispatch (按照对象运行时真正类型来决定)

(译者按,熟悉C++的朋友们一定微笑了,这再简单不过了。)

static dispatch没什么可说的。

dynamic dispatch却有一个有趣的属性。那就是,subsumption一定不能影响对象的状态。如果你在subsumption的时候,改变了这个对象的状态,比如象C++中的对象切片,那么动态解析的方法就可能会失败。

好在,这个属性无论对语义,还是对效率,都是很有好处的。

(译者按,C++中的object slicing会把新的对象的vptr初始化成它自己类型的vtable指针, 所以不存在动态解析的问题。但实际上,对象切片根本不能叫做subsumption。

具体语言实现中,如C++, 虽然subsumption不会改变对象内部的状态,但指针的值却是可能会变化的。这也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东西,但 C++ vtable的方案却只能这样。有一种变种的vtable方法,可以避免指针的变化,也更高效。我们会在另外的文章中阐述这种方法。)

5. 赛翁失马 (关于类型信息)

虽然subsumption并不改变对象的状态,在一些语言里(如Java), 它甚至没有任何运行时开销。但是,它却使我们丢掉了一些静态的类型信息。

比如说,我们有一个类型InstanceTypeOf(Object), 而Object类里没有定义任何属性和方法。我们又有一个类MyObject, 它继承自Object。那么当我们把MyObject的对象当作InstanceTypeOf(Object)类型来处理的时候,我们就得到了一个什么东西也没有的没用的空对象。

当然,如果我们考虑一个不那么极端的情况,比如说,Object类里面定义了一个方法f, 而MyObject对方法f做了重载,那么, 通过dynamic dispatch, 我们还是可以间接地操作MyObject中的属性和方法的。这也是面向对象设计和编程的典型方法。

从一个purist的角度看(译者按,很不幸,我就是一个purist), dynamic dispatch是唯一你应该用来操作已经被subsumption忘掉的属性和方法的东西。它优雅,安全,所有的荣耀都归于dynamic dispatch!!! (译者按,这句话是我说的)

不过,让purist们失望的是,大部分语言还是提供了一些在运行时检查对象类型,并从而操作被subsumption遗忘的属性和方法。这种方法一般被叫做RTTI(Run Time Type Identification)。如C++中的dynamic_cast, 或Java中的instanceof.

实事求是地说,RTTI是有用的。(译者按,典型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强盗逻辑,气死我了!)。但因为一些理论上以及方法论上的原因,它被认为是破坏了面向对象的纯洁性。

首先,它破坏了抽象,使一些本来不应该被使用的方法和属性被不正确地使用。

其次,因为运行时类型的不确定性,它有效地把程序变得更脆弱。

第三点,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,它使你的程序缺乏扩展性。当你加入了一个新的类型时,你也许需要仔细阅读你的dynamic_cast或instanceof的代码,必要时改动它们,以保证这个新的类型的加入不会导致问题。而在这个过程中,编译器将不会给你任何帮助。

很多人一提到RTTI, 总是侧重于它的运行时的开销。但是,相比于方法论上的缺点,这点运行时的开销真是无足轻重的。

而在purist的框架中(译者按,吸一口气,目视远方,做深沉状),新的子类的加入并不需要改动已有的代码。

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优点,尤其是当你并不拥有全部源代码时。

总的来说,虽然RTTI (也叫type case)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一种特性,但因为它的方法论上的一些缺点,它必须被非常谨慎的使用。今天面向对象语言的类型系统中的很多东西就是产生于避免RTTI的各种努力。

比如有些复杂的类型系统中可以在参数和返回值上使用Self类型来避免RTTI. 这点我们后面会介绍到。

6.协变,反协变和压根儿不变 (Covarance, Contravariance and Invariance)

在下面的几个小节里,我们来介绍一种避免RTTI的类型技术。在此之前,我们先来介绍“协变”,“反协变”和“压根儿不变”的概念。

协变

首先,让我们来看一个Pair类型: A*B

这个类型支持一个getA()的操作以返回这个Pair中的A元素。

给定一个A’ <: A, 那么,我们可以说A’*B <: A*B。

为什么呢?我们可以用Subsumption的属性加以证明:

假设我们有一个A’*B类型的对象a’*b, 这里,a’:A’, b:B, a’*b <: A’*B

那么,因为,A’ <: A, 从subsumption, 我们可以知道a’:A, getA():A 所以, a’*b<: A*B

这样,我们就定义A*B这个类型对于A是协变的。

同理,我们也可以证明A*B对于B也是协变的。

正规一点说,Covariance是这样定义的:

给定L(T), 这里,类型L是通过类型T组合成的。那么,

如果 T1 <: T2 能够推出 L(T1) <: L(T2), 那么我们就说L是对T协变的。

反协变

请看一个函数: A f(B b); (用functional language 的定义也许更简洁, 即f: B->A)

那么,给定一个B’ <: B, 在B->A 和 B’->A之间有什么样的subtype关系呢?

可以证明,B->A <: B’->A 。

基于篇幅,我们不再做推导。

所以,函数的参数类型是反协变的。

Contravariance的正规点的定义是这样的:

给定L(T), 这里,类型L是通过类型T组合成的。那么,

如果 T1 <: T2 能够推出 L(T2) <: L(T1), 那么我们就说L是对T反协变的。

同样,可以证明,函数的返回类型是协变的。

压根儿不变

那么我们再考虑函数g: A->A

这里,A既出现在参数的位置,又出现在返回的位置,可以证明,它既不是协变的,也不是反协变的。

对于这种既不是协变的,也不是反协变的情况,我们称之为Invariance (译者按:“压根儿不变”是我编的,这么老土的翻译,各位不必当真)
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第一个例子中的Pair类型,如果我们支持setA(A), 那么,Pair就变成Invariance了。

7.方法特化 (Method Specialization)

在我们前面对subclass的讨论中,我们采取了一种最简单的override的规则,那就是,overriding的方法必须和overriden的方法有相同的signature.

但是,从类型安全的角度来说,这并不是必须的。应用我们前面讨论的协变和反协变的知识,我们完全可以让方法的返回类型协变,让方法的参数类型反协变。

这样,只要A <: A’, B’ <: B, 下面的代码就是合法的:

class c is

method m(x:A):B is … end;

method m1(x1:A1):B1 is … end;

end;

subclass c’ of c i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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